凯里市公安局主要职责

来源: 凯里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7日 11:00:00   字体: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订与公安工作有关的规章和实施意见,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拟订对策,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州公安局报告有关情况和报送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理建议。

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公安机关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涉及全市的经济犯罪案件。

四、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居民身份证办理、户口簿登记、户口准迁办理、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承办和指导本市公民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华侨以及港澳台同胞的居留、旅行、就业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和承办全市公安外事工作。

六、负责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本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落实《消防法》规定的各项措施。

七、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交警部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权限内的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管理工作;依法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对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九、组织开发、建立公安信息资源业务数据库,为公安网络与信息的安全检测提供保障。

十、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指导、督促全市反恐情报搜集工作和反恐力量建设,对全市重点目标、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反恐防范工作和对危险物品的管控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四、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禁毒工作。侦办全市重大毒品案件;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指导全市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五、增加全市维稳处突工作和案件侦办及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负责案件受理、审核和技侦执法监督、侦控系统的建设和技术装备的管理和维护。

十六、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七、拟订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方案和措施。

十八、领导和管理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建设,按规定权限对市内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九、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宣传、优抚表彰的方案和具体措施;按规定权限管理机构编制、警衔、干部人事等工作。

二十、贯彻落实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落实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二十一、领导本市辖区范围内森林公安业务工作。

二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凯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凯里市行政中心C座  联系电话:0855-806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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